1.學位考試申請表-指導教授若不便於正本簽名,影本可附至正本後面,請系主任於正本指導教授位置代簽。
2.學位考試成績表-考試委員以電子檔方式傳遞簽名,系主任簽章後送於委員簽名欄空白處蓋上系所戳章送交註冊組。
3.學位論文考試審定書-以電子檔方式傳遞簽名,送至註冊組之影本需蓋上系所戳章。